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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捐赠启事
发布时间:2022-07-14        浏览次数:186

博爱蔚蓝世界,梦飞星辰大海。

为提升国民海洋意识,普及海洋文化知识,促进档案文博育人,上海海洋大学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诚邀海内外朋友、社会各界博爱海洋、情系教育、播种未来,以注资教育基金或捐赠有历史、科学或艺术价值的实物藏品形式,关心和支持上海海洋大学档案与文博事业发展。

一、捐赠原则

以自愿为主,不限形式,不限金额,资金或实物均可,捐赠以个人名义或单位名义均可。

二、捐赠项目

(一)常设捐赠

常年接受捐赠,用于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建设与发展,包括校史宣传或展示、档案文化传播、海洋文博育人、海洋科普教育等公益性档案与文博育人活动。

(二)专项捐赠

用于支持档案与文博专项展陈,或相关画册、文创宣传品、宣传片、专题片、纪录片等公益性制品的制作与宣传。

三、捐赠方式

(一)银行转账

户名: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账号:31006912101801001444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注明:捐赠者名称、联系方式、档案与文博育人捐赠

(二)在线捐赠

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https://edf.shou.edu.cn/,或者通过支付宝、银联在线及微信支付等方式进行捐赠,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海洋大学校友会进行在线捐赠。

注明:捐赠者名称、联系方式、档案与文博育人捐赠

四、捐赠鸣谢

凡捐赠者均登记造册并颁发捐赠证书(含电子捐赠证书)。同时根据捐赠者意愿,在基金会网站等媒体予以公开鸣谢。

五、免税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企业通过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基金会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作税前扣除。

六、联系方式

档案与文博育人捐赠咨询及具体手续等事宜请与上海海洋大学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bwgshou@163.com

  话:021-61908754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151信箱

    邮  编:201306


供稿: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