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应急管理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18〕8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博物馆的消防安全工作,2018年9月15日上午,档案馆馆长宁波、副馆长王伟江,保卫处易水晗、陆育东等,先后对校史馆、水生生物科技馆、三史馆、档案馆库房等场所灭火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指示、应急灯等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摆放位置、完好程度及有效性,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用火用电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计划在9月30日前完成整改、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档案馆)